近日,苹果与HTC由于专利权的官司打的是不可开交。虽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初审的结果为HTC败诉,但这绝不意味着HTC会就此善罢甘休。因为如果这样的判决生效,那么HTC面临的后果很可能是无法将旗下的产品打入美国市场,而这是HTC绝对不允许发生的情景,但也是苹果最希望看到的结局。
对于两家公司最后谁输谁赢我们还不好下定论,法官自然会给出公正的判决。我们能做的就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这场官司。起初苹果状告HTC的时候是起诉对方侵权多达十项专利,最终ITC判决只有其中的两项获得认可。最不可思议的地方是这两项专利最早居然要追溯到1994年。
两项专利的专利号分别为6343263和5946647。前者最早是在1994年8月的时候提交的,后者为1996年提交的,而它们现在分别被应用到了如今的智能手机平台当中。估计用户看到这已经非常清楚笔者要说什么了。
1994年是什么概念?估计一定有很多朋友还没出生呢吧,当年根本就没有什么智能机这一说法。足以见得苹果已经是杀红了眼。通过这次的诉讼,也给其它手机厂商甚至其他领域的公司提个醒,不管何时,一定要注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