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甲骨文近日在对谷歌提出的侵权指控中为后者算了一笔账。甲骨文认为,谷歌Android设备的日均激活量约为70万部,因此一年下来,这为谷歌共带去营收36.5亿美元。
甲骨文表示,每一部使用了谷歌Android系统的设备,都非法的使用了甲骨文公司版权保护的Java API(编程接口)。而根据获得的资料显示,Android设备的日均激活量约为70万部,“因此在每一天里,谷歌都会因为这些被激活的Android设备而获得价值约1000万美元的广告收入。”
年收入36.5亿美元——这一数字较谷歌在去年十月时预测的有关Android所创造的收入价值高了整整10亿美元。
甲骨文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存在这10亿美元的计算差额,只是反复强调,这一数字事实上仍未反映出Android为谷歌带去的真实价值。甲骨文表示, “计算出的营收数字并没有包括Android在其他方面为谷歌创造的收入,这包括了Android应用市场的收入、Android相关服务的收入、保证谷歌没有被排挤出移动市场的价值收入、与手机生产商建立起利益链的价值收入、Android用户为谷歌社交网服务Google+创造的不可估测价值收入……”
据法庭文件记录,甲骨文最早在对谷歌的侵权指控中提出了高达61亿美元的赔偿,后法庭驳回了赔偿指控,甲骨文重新修订指控后,又提出了至少20亿美元的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