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手机 手机资讯 手机新闻 已成黑户?苹果iPad国内生存现状独家暗访
02月 27

已成黑户?苹果iPad国内生存现状独家暗访

编辑:果派资讯
放大 缩小 打印 邮件 收藏本页 游吧论坛

iPad,近期一个几乎可以与林书豪相媲美的热门词汇,频繁出现在各大网站的资讯文章中。一切起因只为争夺“iPad”商标,唯冠、iPad苹果纠缠不清的三角关系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随着商标权争夺战的升级,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对iPad进行下架处理,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小编将对各大卖场调查iPad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暗访。


已成黑户?苹果iPad国内现状独家暗访

在此之前我们先对这一次的iPad商标门进行一次简单回顾,以及事件的最新进展。

iPad事件起因


iPad商标事件始末简要回顾

iPad商标权争夺战之所以这么受业界关注,主要是因为苹果公司是主角之一。唯冠敢于同全球第一市值的公司叫板,无异于小动物从狮子口中拔牙。传言高达上百亿的巨额索赔款以及“iPad”今后的生存状况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iPad改变了什么

当然,除了苹果iPad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它究竟有何能耐能让大家都来关注它呢?通过下面一组数据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全球PC走势预测

2010年iPad推出后,改变了个人电脑两家独大的局面,冲击着传统的台式PC市场,或许有一天平板电脑在某些领域可以替代台式PC。


全球MID出货量走势图

而中国消费者感受最深的莫过于mp4转型为MID,并且全球出货量逐年增高,足以见得iPad的影响力。


iPad改变了人们的操作习惯

要知道,iPad面世之前个人电脑只有台式与笔记本可供选择,iPad的出现无疑解放了不想束缚于键盘与空间的消费者。结果导致PC市场加剧衰退,而众多厂家纷纷推出各自的平板电脑,国内的mp4市场又再次刮起MID旋风,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截至2012年2月15日,苹果CEO蒂姆·库克(Tim Cook)表示iPad全球销量已超过5500万台。

iPad事件争议点

正因为iPad产品自身的魅力以及对PC的影响力,才使得此次商标争夺战异常吸引眼球。“iPad”究竟是谁的?唯冠与苹果公司的纠纷主要存在以下3个争议点:


三大疑点

1.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

疑点解读:台北唯冠与深圳唯冠均有各自的独立法人,在iPad商标的交易中,苹果没有与商标权人进行谈判与交易。深圳唯冠公司是iPad商标的拥有人,商标转让要与商标权人或委托人进行谈判。而报道显示,苹果公司的委托方是与台湾唯冠公司进行谈判和交易的。

2.深圳唯冠产品“iPad”名存实亡?

疑点解读:《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可以撤销。目前深圳唯冠较早的一项iPad注册商标已处于“三年不使用撤销”待审状态。受理此项撤销申请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如果裁定结果对深圳唯冠不利,那么所有针对苹果公司的侵权指控就都无法成立。

3.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途径是否合法?

疑点解读:苹果通过英国“白手套”公司签约,涉嫌欺诈,是对商业惯例的误读。大公司要收购商标、域名之类的知识产权,都是通过代理出面。因商标、域名之类的资产,虽然本身有一定价值,但只有背后有美誉度的产品或服务支撑,价值才会大幅增长,如果大公司自己出面买,肯定会遭遇坐地起价,所以通过“白手套”买更能反映其本身价值,也更符合经济规律。

iPad事件的影响

iPad事件对我们的生活有影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此次的商标争夺战对于大部分消费者似乎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也会对事件的走向表示好奇,苹果公司该如何应对?看戏模式开启。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看此次iPad事件所带来的影响。


百度指数-唯冠

凭借着这次商标风波,唯冠一夜之间成了家喻户晓的品牌,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会有人记得有个叫“唯冠”的家伙曾经叫板过“苹果”。


百度指数-iPad

同样,iPad热度再次上升至最高点,或许对于iPad的宣传造势是一种好事,可惜苹果还得花费精力想好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百度指数-iPad3

犹抱琵琶半遮面的iPad3似乎并没有因为此次的时间而火热起来,连日来曝光的各种谍照似乎都没能敌过唯冠,有点失宠的感觉。


百度指数

从三者的指数热度对比来看,唯冠无疑是这场纠纷的赢家,而iPad也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如果说这是一场商业炒作,又给iPad3的出场开了个好头。

此次事件的另一个影响,便是深圳唯冠向工商机关举报苹果公司侵犯商标权,工商部门还真的“严格执法”,打击“侵权产品”。据了解中国已有多个城市对iPad进行下架处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接下来小编对广州多家iPad卖场进行实地暗访。

实地暗访各大iPad产品卖场

2012年2月10日。深圳唯冠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苹果公司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 2禁售令。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调查侵权iPad

依《商标法》第53条,商标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开始对苹果公司“违法”使用iPad商标执法了。目前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其中石家庄等地的iPad已被工商部门查扣。这让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之争,进一步升级。

可是呢,如果工商部门真的依法“销毁侵权商品”iPad,实在属于暴殄天物。毕竟,侵犯商标权一般来说,属于侵犯私权,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深圳唯冠用“庭外技巧”,举报苹果,让工商去查处iPad,实在是让工商部门左右为难。不查吧,不是严格执法;查吧,这毕竟不是真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利,危害公共安全,而这完完全全只是企业利益之争。

各地新闻报道中国内多个城市有部分卖场对iPad进行下架处理,可是当小编来到广州各大iPad产品卖场进行暗访询问时,却得到不大一样的结果。


苹果授权专卖店(非正常情况下拍摄)

通过对广州一家苹果授权专卖店的调查了解到,iPad仍然是有货的,只不过现货和存货量较少,可能是为了iPad3上市让路,也有可能是针对这一敏感时期的应对措施。


苏宁卖场(非正常情况下拍摄)


国美卖场(非正常情况下拍摄)

同样的,在国美和苏宁广州店的调查得到了与苹果授权店几乎一致的回复,iPad2目前在店里只有少量存货,就算是大量购买也需要调货,也许这是希望工商部门来查扣产品时尽量减少损失吧。

对实地卖场调查之后,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中国的众多电商是如何处理此次商标事件的。

说到电商人们可能首先会想起京东、天猫等国内知名电商,随着此次iPad事件的升级它们的应对措施可能会成为业内的风向标。


京东截图

关注网络的朋友发现京东已经对iPad进行下架处理,这一举动引来不少猜测。


一淘商品搜索截图


新蛋商城


天猫商城


苏宁易购

通过一淘和其余电商对“iPad”进行搜索,发现除了京东与亚马逊中国外,各大电商均有iPad售卖。而亚马逊中国是接到苹果官方的明文通知要求下架,京东作为国内唯一下架的电商又再次引起了关注。

众说纷纭

唯冠——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唯冠并没有专门请求北京工商部门查封iPad网络销售渠道。他坦承,自己并不了解苹果要求电子商务网站下架iPad的原因。

亚马逊中国——亚马逊中国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下架iPad是因为接到苹果公司通知,并根据其销售策略进行调整。该人士称,苹果没有说明这一举动是否与iPad商标权案有关。

工商部门——工商总局新闻宣传处发言人称,目前iPad商标侵权案进入司法审理阶段,由于结果尚未揭晓,只能等待。“现在无统一的对外口径。”

因此电商是否能够继续对iPad销售还得看本案最终的判定结果,在此之前各大电商销售iPad的行为并不受到法律和工商部门的制约,或许京东对iPad进行下架只是较为保守的一种做法,作为行业老大有时是要稳妥一些。

此次商标争夺战唯冠与苹果各执一词,纷纷拿出自家的杀手锏,非得分个你高我低。从历史时间上来看,唯冠似乎掌握着“iPad”商标的主动权;而从产品来看,苹果更像是主人。对于唯冠和苹果,你支持谁?

支持唯冠的理由

理由一:唯冠是中国企业

是中国人当然得支持中国的企业,同胞有难岂能袖手旁观,更何况此事与中国广大消费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就算不能以身作则精神上的支持还是值得鼓励的。

其次,这也不是中国企业第一次被外国企业欺负,历史上就发生过不少血淋淋的例子:


海信

案例1:海信公司于1993年在中国工商局注册了“海信”商标,外文名为Hisense。1999年1月,“海信”商标被认证为“中国驰名商标”。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下属于德国西门子集团的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和欧盟同时注册了HiSense(第三个字母大写)商标。根据《马德里条约》有关规定,德国公司注册的商标使用权同样适用于欧洲其它18个国家。这就意味着,“海信”产品将不能进入欧洲市场,否则就会被视为“侵权”。


五粮液

案例2:2003年1月23日,韩国人就通过将五粮液的汉语拼音“WULIANGYE”注册成商标的方式,把这个品牌价值高达358.26亿元中国历史名酒揽入了自己的怀里。经过长达14个月的拉锯战和三个回合的举证,五粮液凭借其极高的品牌知名度、无可争议的市场地位和强大的专业支持,最终争回了属于自己的商标权利,并将中文标识和汉语拼音一起向韩国商标总局提起了注册申请,这也是中国白酒企业首次在跨国商标纠纷中获胜。


狗不理

案例3:上个世纪80年代,原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与大荣株式会社合作,在日本开设了天津“狗不理”分店。大荣株式会社借“狗不理”商标在日本没有注册之机,于1993年擅自在日本把“狗不理”商标第43类餐饮抢先注册在自己名下。这枚商标的有效期到2005年7月31日,过后“狗不理”索回了自己的商标,但这时“狗不理”商标在美国都被遭遇了抢注,涉及商品类和服务类的商标。

理由二:唯冠被贴上标签


唯冠被贴上标签

在事件发生的同时,唯冠这一家名不见经传公司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究竟是什么来头敢和苹果公司叫板还索赔巨额?后来经过调查发现,曾经辉煌一时的唯冠如今面临着财务危机,巨额债务偿还和谣传的索赔金额似乎无情中就将“无赖”“债务危机”“濒临倒闭”“国产”标签贴在唯冠身上,这是很不公平的,看待此次事件只能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无论对方是怎样的现状。

理由三:唯冠注册商标在先


这就是iPad

从商标的注册时间上来看,唯冠的确是“iPad”的主人,虽然此“iPad”非彼iPad,外形、功能和品牌知名度远不如对手,但以先入为主的角度来说,唯冠的确是“iPad”商标的持有人。

支持苹果的理由

苹果作为当今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一举一动都受到人们的关注,因其产品的创新获得了广大用户的青睐,此次商标风波自然会有不少“果粉”站在苹果这一边。

理由一:购买“iPad”商标时或被欺诈


唯冠

虽然作为一家大公司在向唯冠购买商标时使用白手套公司有点欺骗性质,但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没想到深圳唯冠还留了一手,深圳唯冠与台北唯冠是两个独立法人,这个小动作将成为此次商标争夺战胜败的关键。

理由二:两个“iPad”根本就是不同的产品


iPad”与iPad

当深圳唯冠在新闻发布会亮出自家产品“iPad”时有人傻眼了,这两个iPad感觉就像是两个时代的产物,而且功能相差甚远。因此深圳唯冠要拿着这个产品打赢了苹果iPad,果粉自然不乐意。

商标侵权的构成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在本案中,由于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知名度很高,所以消费者不会将苹果公司的产品误认为是深圳唯冠的产品,所以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并不构成侵权。

理由三:在华iPad若消失影响不容小视


难道又要排队买iPad

若本案最终深圳唯冠胜诉,iPad在中国的销售无疑是一个问题,届时消费者只能选择去香港购买水货或是通过网购的方式购买iPad,以这种形式来迎接iPad3的到来实在是果粉最不愿意看到的。其次,中国内地平板产品将被大量安卓和山寨MID取代,前景不容乐观。

商标争夺战引发全民讨论

广东高院将对此次“iPad”商标争夺战划下一个圆满的句号。相信不少网友通过此次事件对商标法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对于此案还是有不少值得讨论的地方,包括最终的审判结果也相当引人关注。

1.商标权

商标权,本身是经政府授权的排他性权利,是法定之权,而不是自然权利。原则上说,谁先注册谁拥有,只有个别例外情况:

一是“在先使用”,如果苹果事实上先推出iPad产品,之后唯冠才注册了这个商标。按《商标法》第31条,唯冠要尊重苹果的“在先权利”,不能以自己的商标权禁止苹果iPad

二是“恶意抢注”。事实上深圳唯冠注册此商标,是在10年之前,不存在抢注。所以,按商标的登记权属,排除了“在先权利”等情况,iPad的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这与官司是否终审没有必然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各国商标法遵循的原理基本都是“注册在先”,即谁先注册了这一商标,谁就拥有这一商标的权利,这也才有了“中国百年老店的商标被国外知识产权机构抢注”的事件。但为弥补“注册在先”原则可能在实务中产生的纰漏,商标法还规定“使用在先”的原则,即使用在先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抗注册在先的商标权利人。

  在苹果与唯冠的案件中,苹果2010年在市场上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识,所以不存在“使用在先”的情况。

  从“注册在先”来看,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唯冠的主营业务是显示器等。此后,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2.经济赔偿

当然这个假设是建立在深圳唯冠胜诉的前提上来讨论的,如果法院判定侵权成立,深圳唯冠可能得到什么样的法律救济?

  在商标侵权案中,商标权人可以得到的法律救济主要有两种: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一旦判定侵权成立,那么停止侵权就是必然的结果。这就意味着,iPad产品全部退出中国市场。那么,深圳唯冠能得到多少经济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点,决定赔偿金额的关键在于深圳唯冠是否实际使用iPad商标,而且,个人认为,由于深圳唯冠只能追诉苹果公司近两年的侵权行为,因此深圳唯冠需要证明在最近的两年内曾实际使用iPad商标。否则,最多也就能拿回点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据了解,苹果一旦在29日终审败诉,除面临深圳唯冠的巨额商标侵权索赔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相关数据显示,从2010年四季度到2011年三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若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苹果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达108亿元。若二审败诉,工商部门对iPad最高罚款可能超过300亿元。

编辑观点: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和气生财。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来说,当然最好还是希望唯冠与苹果能够和平解决纠纷,倘若唯冠能够从这次案件中获得资金重新步入正轨,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自然是好的结局。而苹果就当花钱买教训吧。

  • 已成黑户?苹果iPad国内生存现状独家暗访
打印 邮件 收藏本页 帮肋
推荐阅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