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了一番周折注册,就是希望有个地方可以写写我的手机.明天我就要离开它了,一年多的日子,又是我第一部手机,还真的有些舍不得.
我的手机"应该"是3315.说应该是因为手机是在英国"买"的,与国内的3315样式稍有不同.最上一排功能键不是分开而是相连在一起,比国内的样子更加死板一些.
但是,我实在喜爱它.首先,菜单非常清楚,适合我这个逻辑思维超好的人.回来之后,摆弄妈妈的摩托罗拉,经常被它乱七八糟的菜单搞混.其次,很实用.因为作学生,课堂上面若是响起铃声,实在会引来一堆白眼(应该是蓝眼了),所以,我只是用振动,放在牛仔裤兜里面,小小的,一点都不张扬.还有,就是信号很清楚,从来不会出现听不清楚的状况.很结实,曾经在发脾气的时候把它摔在地上,机壳都掉了下来,也没问题.有质感,拿在手里,不会觉得轻飘.我不喜欢玩游戏,但是也曾经在无聊的时候,试过它的游戏,老实讲,没有很大意思.
下面说道我最爱这款手机的原因:发短信非常方便.智能英语,回国后,我发英文短信的速度大大超过同学用中文的速度.而且它有记忆功能,只要以前用过某个拼音,第二次它都会想起来.一次有400多个字母的输入,虽然发到对方可能就是两条短信了.但是它不让用骂人的话,每次都要重新拼. :) 当你写短信的时候,如果收到对方短信,你只会听到来短信的信号,不会中断你的创作.而老妈的摩托罗拉就得重头开始.而且只要你选择留下发出短信,它才留下.省内存.
我的手机有英文,法文,意大利语,西语,德语,荷兰语和土耳其语(虽然土耳其还不是欧盟国).可惜,它不支持中文.虽说可以在唐人机10镑改成中文,可是用习惯了,也懒的去改.
最后,就是它绿莹莹的键盘灯,每次都让我觉得眼前非常舒服.
唉,美人老去,我的手机也就要束之高阁了.再见我的手机,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