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新规要求下,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也开始调整。
12月1日凌晨,支付宝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为贯彻央行《通知》,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而在此前11月1日,腾讯也根据央行《通知》就转账笔数和限额进行了调整。央行双限《通知》,对于支付宝和微信会有什么影响?
第三方支付速调整
针对央行首次发布的双限《通知》,此前一直低调的支付宝在12月1日凌晨终于发出了公告。
据央行最新《通知》要求,从今年12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将分为I、II、III三个类别。如果要再开新户,只能选择Ⅱ类户或 Ⅲ类户。
据记者了解,I类户是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业务;II类户需与I类户绑定,资金来源于I类户,主要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业务;III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开设一个。
《通知》还专门提到了目前占据第三方支付份额半壁江山之多的支付宝和微信,首次明确限制转账笔数。新政要求显示,央行正式实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同时针对电子支付的II类、III类账户规定了明确的交易消费限额。
根据支付宝最新发布的公告,从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并首次明确,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
其中支付宝强调,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而在限额方面,支付宝表示,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不过,企业用户则不受此限制。
此外,支付宝为了响应央行的号召,在《通知》中还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央行新规,III类账户单次消费金额不得高于1000元,而每日的累计交易金额也被控制在5000元以下。
不过记者在《通知》中了解到,支付宝尚未详细说明,用户在支付宝开设的III类账户是否受央行新规中的限额约束。
另外,微信在今年11月1日也对此进行了调整,不过记者对比发现,微信支付账户也要求,微信支付账户单日转账笔数上限规定为100次,不过微信还强调,微信还会根据用户交易风险情况予以调整,此外,微信支付账户单日余额付款限额将继续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同时记者还看到针对不同银行,微信还列出了不同银行储蓄卡和信用卡单日转账笔数和日限额。
对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说,央行此举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资金更安全,希望消费者将大量的资金走银行账户,而第三方支付更多的功能定位是便捷支付。
“也是为了避免第三方机构利用沉淀资金,而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多种金融业务,如果从洗钱和防止信用卡套现等风险控制的方面来解释,央行此次出手监管更是理所应当。”另有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说。
其实,这并不是央行首次对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调整,此前的2015年8月,央行就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不过记者对比发现,当时央行并没有强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次数,只是强调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很显然,当时意见稿的做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监管之外的第三方支付体系沉淀的资金,促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支付的本职。”上述人士对记者直言,今年8月,央行首次调整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范围做法,无疑是最好的例证。特别是叫停多个地区针对银行方面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更是显现出央行坚决治理的决心。
12月1日,《华夏时报》记者就央行新规致电支付宝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仅表示一切会根据央行的要求进行运作,而对于此次调整是否影响其支付宝的发展,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央行的《通知》只是针对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而下发的,并不影响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