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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19

微信打击推荐股票诈骗 已封上千个微信号

编辑:匿名 来源:快科技 微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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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安全中心提醒:此 类“荐股类”欺诈,通过伪造所谓内幕消息和行情分析,声称能准确预测股票等“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涨跌来稳定获利,从而诱骗用户参与投资;

实际上,他们往往利用用户的想盈利心理“空手套白狼”,推荐完全凭运气,股票涨了就跟着分红(或收费),股票跌了,也不负任何责任。这种欺诈牟利模式,严重损害用户 利益,国家对此类行为已明令禁止。

我们结合证监会等有关机构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公开报道,在此也向大家指出一些荐股类欺诈常见手段:

-推销各类“荐股软件” “荐股平台”,以免费使用的方式拉客户,随后以升级等各种名义,诱骗投资人购买软件或充值,以便享受“荐股服务”。

-设立所谓“牛股” “黑马行情”等预测类公共帐号吸引关注,或在各种社交群组,利用这种噱头,通过所谓的“专家”“老师”指导,赚取高额“服务费”。如分红或月费年费等。

-性质恶劣的“荐股割韭菜”。逢低建仓,提前在低价位大量购入某个“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后,再以发布推荐等名义,诱骗大量个人用户资金入场,等价格拉升后迅速卖出,获利逃离出场。

-冒充正规金融证券交易公司欺诈。伪造交易系统,利用荐股类话术,以高盈利为诱饵,诱骗用户注资到假冒的交易系统,并在后台实时操纵行情,伪造交易记录,欺诈用户大量资金。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此外,《刑法》、《证券法》及配套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

我们再次强调:

股票、期货等投资具有风险性,希望大家谨慎选择,不要让欺诈者有可乘之机。

请广大微信用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甄别信息真伪。同时也欢迎用户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反馈,共同营造良好的平台生态环境。

PS:如果大家喜欢该款软件,可以使用【安卓应用下载】进行下载。安卓应用下载操作简单便捷;拥有最具公信力的应用下载排行榜,贴心的装机必备,让你的安卓手机更丰富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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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讯管理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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