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朋友圈来说,微信是铁了心要下狠手治理了,现在相应的使用规范已经正式出炉,如果不遵守严重的就要封号处理。
总体上来说,本次的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包含了刷粉、色情、外挂、赌博等进行明确的规范,同时还对朋友圈的非法物品进行划分。
此外,还有之前说的,比如看到“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字样的文章,很让人反感。而今后,再遇到类似的文章,可以立即举报。
具体规范全文如下:
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
一。 原则
1、为维护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态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微信安全中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制定《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下简称“本规范”)。
2、微信用户在微信朋友圈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微信安全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信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二。 相关条款
使用微信朋友圈的服务,微信用户必须阅读并遵守《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腾讯服务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制定的专项规则等。本规范是在上述协议及规则基础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相关内容和举例旨在帮助微信用户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则,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三。 使用规范
四。 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态秩序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微信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使用规范的内容有助于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微信朋友圈的运营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运营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1. 微信朋友圈内容规范
微信朋友圈内的发布内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协议规则的规定。发布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用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1 侵权或侵犯隐私类内容
1.1.1 主体侵权
1)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2)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1.1.2 内容侵权
1)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3)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4)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微信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1.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1.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1.2.2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等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1.2.3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1.3 暴力内容
1.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1.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1.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1.3.4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1.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1.4 赌博类内容
发送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
1.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1.5.1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1.5.2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1.6 涉黑类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1.7 非法物品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1.8 广告类内容
1.8.1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1.8.2非法物品及违法广告类内容
违法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非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象牙、虎骨等非法野生动物制品、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1.8.3广告推荐商品本身和微信帐号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册及公示的主体资料及运营业务范围)无关,如:帐号名称为心情语录,实际售卖减肥产品等。
1.9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则所称的不实信息,指由微信用户等主体编造、转发、传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9.1 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1.9.2 煽动国家、地区、民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1.9.3 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 请火速转发
1.9.4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1.9.5与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1.10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
1.10.1强制用户分享: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方可预定,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
1.10.2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1.10.3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例:
1.11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2. 微信朋友圈行为规范
以下行为严重违规并影响用户体验,还可能给其他用户、微信朋友圈及腾讯带来损害,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1 使用外挂行为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微信朋友圈和相关系统。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录页面之一:
2.2 刷粉行为
2.2.1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公众帐号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运营平台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微信公众帐号互相推广、微信个人帐号通过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摇一摇等任何形式推广微信帐号,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互推等。
2.2.2 本规范定义的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链接,头像,二维码,纯文字等各种形式完成的推广行为。
2.2.3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3. 数据使用规范
3.1 获取或使用用户数据
不得以如下方式在微信朋友圈获取或使用其他用户数据:
3.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3.1.2 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3.1.3 将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公众平台授权的用途。
3.1.4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微信帐号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